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太湖新区局、市特检院、电梯维保分会、电梯维保单位:
根据《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规定》和《电梯维保安全管理规定》(DB33/T 728-2016)等文件,2022年先后组织了3次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监督抽查(省局1次,市议会2次)。 现将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总体情况
(一)监督抽查频次
2022年,全市组织开展2轮督导抽查,省局组织开展1轮督导抽查。 共监督抽查电梯维保单位87家,监督抽查电梯366台次。
(二)监督抽查重点
重点抽查使用时间长、运行强度大、管理相对薄弱、投诉率高、故障率高的公共聚集场所和居民小区曳引式乘客电梯。
(三)监督抽查内容
1、维修质量管理、应急救援管理、现场维修质量;
2、电梯部件(曳引机、导轨润滑、曳引钢丝绳张力、门系统、电梯制动性能、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应急照明及警铃等);
3、抽查组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抽查内容。
(四)监督抽查结果
从监督抽查结果看,全市电梯维保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90分及以上的企业有6家,占比6.9%; 41家企业得分在80-90分,占比47.1%; 33家企业得分在70-80分,占比37.9%; 70分及以下的企业有7家,占比8.1%。
各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抽查成绩详见附件。
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电梯维保管理
1、部分用户对电梯管理重视不够,存在管理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现象。
2、部分用户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不全,缺少故障抢修记录单或抢修记录单缺乏分析对策和预防措施。
3、部分维保单位电梯维保记录不全,维保记录单缺失,部分记录单缺少使用单位维保人员和管理人员签字。
(二)应急救援
1、部分检修单位应急救援程序不到位,存在应急救援程序倒挂或安全防护用品不合规情况。 戴安全帽等。
2.个别维修单位到达现场的应急救援人员数量不符合救援要求。
(3)排查业务能力
1、部分维保单位维保人员对电梯抢修知识储备不足,对技术规范把握不够。
2、个别维修单位维修人员故障排除能力不高,主要体现在对故障的分析判断和排除故障的超时时间上。
(4)维修质量
1、部分电梯机房门未锁或未设置警示标志; 一些电梯机房和井道存在照明故障问题。
2、部分电梯轿顶、机房、通道、地坑等卫生条件差,地坑内有积水。
3、部分电梯的警铃、应急照明、紧急对讲装置失灵。
4、部分电梯限速器缺少验证标志(标签)。
5、部分电梯曳引钢丝绳张力不均。
6、部分电梯重油杯、导轨油杯缺油。
7、个别电梯安全钳电气开关故障,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时不动作。
8、个别电梯层门锁的啮合尺寸和门间隙不符合规范要求。
9、部分电梯对重缓冲器老化,对重缓冲器开关失效。
10、个别电梯对重缓冲距离不符合要求。
3.监督抽查成绩不佳的单位
3次(省局1次,市局2次)维修质量监督抽查平均分70分以下的维修单位有:
普朗克电梯有限公司(南浔)
南京安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南浔)
山东星源机械有限公司(长兴)
安徽特恒电梯设备有限公司(长兴)
杭州耀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长兴,已退出湖州维修市场)
杭州华达电梯有限公司(安吉)
杭州麦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南太湖,已退出湖州维修市场)
四、下一步要求
(一)督促整改
各区县局要对辖区内抽查成绩不佳的维修单位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电梯维保质量抽查中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2) 检查与控制
市特检院要将抽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纳入相关电梯定期检查的重点检查核查内容,将共性问题作为电梯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的重点检查项目,严把质量关。电梯检查。
(三)业务轮岗培训
各区县局要联系市特检院,开设维修应急人员轮训班,进一步提高维修应急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熟练操作,规范操作流程。
(四)加强监管
各区县局要根据抽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电梯维保质量楼宇自控维保记录表,保障在用电梯的安全运行。
附:2022年全市电梯维保质量监督评分表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2 月 21 日
一部电梯的维保时间通常不少于半小时,而某维保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在不到40分钟的时间内就完成了3部电梯的维保工作。 这一奇怪的维修记录引起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视。 经查,该维保公司涉嫌伪造电梯维保记录,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在检查该公司负责维保的3台酒店电梯时,执法人员现场仔细查看了电梯维保系统的相关记录,调取了酒店大堂和电梯轿厢的12段公共视频。 维保系统显示,该酒店最近一次电梯维保记录为2023年2月28日楼宇自控维保记录,电梯维保周期为15天,之后再无维保记录。 酒店的《电梯日常维护记录》显示,2月28日三部电梯维护时间总和不超过40分钟。 公共视频画面显示,2月28日,现场只有一名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现场操作人员进行维修时,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且不得少于两人。” 执法人员指出,此外,该电梯半月保养项目共计31项,仅维修人员40分钟内完成,即完成了3部电梯的保养项目,以及显然有疑问。
经核实,公司维保人员当天仅在现场维保了一部电梯,其余两部电梯均未按要求开展维保业务。 根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维保公司涉嫌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立案侦查。电梯维修记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厦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