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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aS发展受PaaS赋能不足的约束,潜力尚未发挥出来
时间:2023-01-16    

随着制造业从数字化阶段加速进入网络化阶段,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兴起。 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专项指导意见。 为更准确把握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现状、趋势和问题,研究我国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的切入点和路径,国家工业信息安全信息研究与推进中心发展研究中心调研了GE、西门子、航天云网、海尔。 、华为、阿里、腾讯等国内外20多家主流工业互联网平台认为,工业PaaS( as a )正逐渐成为平台发展的重点和重点突破口。 在这一领域,信息化水平高的制造业龙头企业是主力军,ICT企业是关键使能技术的先行者,具有生态优势的互联网龙头企业可能异军突起。

全球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现状与趋势

目前,全球领先的制造企业、ICT龙头企业、互联网龙头企业,都立足各自优势,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 工业互联网平台虽然发展时间不长,但都有快速扩张的趋势。 他们积极探索技术、管理、商业模式等方面的规律,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工业互联网平台呈现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的寡头垄断,PaaS在专业化的基础上拓展通用性,SaaS(软件即服务)则注重专业化和深度化发展。 IaaS、PaaS、SaaS建设成熟度不一致。 IaaS发展成熟度高,技术创新迭代快。 亚马逊AWS、微软Azure、阿里云、腾讯云、华为云占据全球主要市场,主流IaaS服务提供商集中在中国。 美国。 目前,大部分工业PaaS的工业Know-How和专业技术积累不足。 受消费互联网横向整合大获成功的影响,忽视了制造领域和消费领域专业性的巨大差异,容易导致战略方向和发展路径的误判。 因此,工业PaaS的开发建设应该朝着在专业基础上提供通用能力的方向发展。 SaaS的发展受到PaaS赋能不足的制约,其潜力尚未发挥,尚处于起步阶段。 SaaS正在逐步深入到制造业的细分行业。 中小企业对SaaS应用的需求最迫切、服务量最大、价值创造最直接。

PaaS被誉为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操作系统,正逐渐成为平台发展的重点和重点突破口,其商业价值还处于探索阶段。 一方面,工业互联网平台架构IaaS和PaaS逐渐松耦合,相互影响减弱。 另一方面,PaaS是SaaS的赋能平台。 只有当PaaS的成熟度和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SaaS才能兴旺发达。 目前,工业PaaS建设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制造业与ICT行业在技术、管理、商业模式等方面进行深度融合。 首先,PaaS平台不仅需要特定领域制造技术的深厚积累,还需要通过ICT技术将行业知识和经验转化为数字化通用制造技术规则。 GE平台的技术和成本两大门槛限制了平台用户和开发者的数量,易用性和易用性成为平台迫切需要解决的共性问题。 二是PaaS市场体系尚未建立。 该平台主要完成传统业务和流程的云迁移。 主营业务仍为线下解决方案,90%以上的固有用户从传统渠道转移。 三是商业模式不清晰,大部分平台处于投资期,交易成本高,交易标准化、安全保障、用户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探索尚未开始或刚刚开始开始了。 比如应用成本太高,GE正在调整业务结构,平台业务前景不明; 主要为西门子客户提供服务,未解决未解决的问题; 根互联主要靠后服务市场盈利,平台核心服务相对缓慢。

信息化水平高的领先制造企业在制造技术、管理技术、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知识和经验,是PaaS建设的主力军。 一方面,GE、西门子等信息化水平领先的制造企业,在设备数字化率和网络化率方面具有领先优势,拥有更多的设备接入基础。 另一方面,领先的制造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工艺、工艺优化等产业领域具有深厚的产业积累和深厚的专业背景,能够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加规范化、软件化的行业知识和经验。 PaaS服务能力。

领先的ICT和互联网企业是工业PaaS共性关键使能技术的先行者。 ICT企业掌握的共性关键使能技术,可以解决软件化、平台化制造技术的关键问题西门子楼宇自控网络架构,提升平台的专业纵深能力和横向资源整合能力。 比如PTC等提供数据采集、平台使能等相关软件,华为等提供设备网络能力,互联网公司和电信运营商提供大数据处理能力。 互联网企业在平台管理和商业模式方面更有经验和优势。 亚马逊、阿里、腾讯在消费互联网平台运营和市场方面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模式,可以提供更多的平台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 经验。 中国互联网企业异军突起,依托中国互联网生态优势,或将成为工业PaaS的又一主力军。

工业互联网平台以数据为基础的能力合作为纽带,打造开放共享的价值网络。 工业互联网平台是以数据驱动、以制造能力为核心的专业服务平台。 首先,数据是平台的核心要素,基于数据能力的合作是平台业务发展和模式创新的动力源泉。 全球主要工业互联网平台都在积极争夺数据资源和数据能力合作,如GE收购Bit Stew和Wise.io,PTC收购。 第二,打造开放共享的价值网络是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的基础。 目前,还没有企业能够独立为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云基础设施+终端连接+数据分析+应用服务”等端到端的解决方案,构建合作伙伴关系和生态系统是平台发展的主要途径。 GE、西门子、施耐德、航天云网等公司与平台厂商、元器件厂商、集成商合作,弥合差距,为客户提供更强大的服务。 三是逐步从以平台功能和产品为中心转向以共创价值为中心。 随着平台逐渐具备自动量化服务价值的能力,平台将围绕市场需求实现从销售产品或服务向销售可量化价值结果的转变,推动服务定价方式、金融工具和风险防控的变革机制,重新定义竞争格局和产业结构。

中美德工业互联网平台对比分析

中美德在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方面各有优势和特点。 中美拥有强大的IaaS基础设施能力,正在从互联网行业向其他行业扩张; 美国和德国的工业技术和装备数字化基础优于中国; 中国互联网生态基础最好,SaaS应用潜力最大。

中国和德国在工业基础和工业知识方面存在显着差距。 德国工业底蕴深厚,在产品研发、装备及自动化系统、工业控制和工艺流程等领域拥有世界知名的老工业企业和隐形冠军中小企业。 美国工业知识和经验的软件化、平台化能力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与IBM、微软、甲骨文等全球软件服务寡头齐名。 我国工业化发展进程短,制造技术和管理知识经验积累不足,工业企业两化融合水平参差不齐。 但完整的产业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应用需求和发展潜力,为平台的培育和成长提供了土壤。

中国工业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不足。 第一,我国在装备数字化、网络化方面与德国存在较大差距。 2017年中国企业设备数字化率为44.8%,数字化设备联网率为39.0%。 尤其是中小企业,基础薄弱,设备改造和数据采集难度更大。 . 二是发达国家工业装备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GE、西门子等龙头企业依托自身产品,可以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收集海量数据。 第三,美国和德国拥有大量资深和初创的数据分析公司,合作可以帮助平台快速提升能力。 然而,中国市场巨大。 一旦解决了数据采集等基础环节问题,网络效应必然带来后发优势。

中美德在信息基础设施和ICT技术能力方面各有所长。 中国和美国在信息基础设施方面都比较强大。 在NB-IoT(窄带蜂窝物联网)领域,中国今年将建成全球最大的NB-IoT网络,可有效支撑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促进海量终端接入,拓展应用场景。 在IaaS领域,美国的亚马逊、微软、IBM在技术、产品、市场规模等方面遥遥领先。 中国的阿里巴巴和腾讯的综合实力位居世界前十。 在PaaS领域,美国PaaS平台的底层技术具有绝对优势。 世界各国工业互联网平台PaaS的核心架构几乎都采用了美国Cloud等开源技术。 美德有能力将核心经验和知识固化并打包成模块化的微服务组件和工具。 ,但中国的工业PaaS才刚刚起步,处于探索阶段。

中国工业互联网平台拥有全球最旺盛的市场需求和最完善的互联网生态。 一方面,美德将大型企业作为平台的主要用户群体,中国则将工业互联网平台作为大中型企业融合发展的新载体。 通过平台技术的模块化和知识经验的软件化,将成熟有效的技术、管理、应用等方面的知识经验快速复制推广到中小企业,降低技术门槛和应用成本,驱动企业转型升级。 另一方面,美国在互联网应用创新、市场规模等方面都弱于中国,没有覆盖全社会的互联网生态系统。 德国在互联网平台实践和能力方面还处于适应期。 我国互联网发展理念、商业模式和应用实践相对成熟,基本形成覆盖全员、全社会的互联网生态圈。 具有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抢抓产业发展“变道超车”机遇的独特优势。

关于促进我国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的建议

实施制造装备设施互联网工程,夯实工业互联网平台终端数据对接基础。 通过技改、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专项资金、中央企业和龙头企业对供应商的准入要求、标准法规制定等,全面引导和帮助企业加快提升装备和水平。设施自动化、数字化和网络化。 我国终端连接不足的瓶颈。 针对企业现有设备设施,通过增加传感器等方式实现数据连接; 同时,加快智能家居设备设施的开发和应用。

开展工业PaaS建设试点,集中力量突破工业Know-How、数据技术、平台架构等关键技术,营造工业PaaS良性市场生态。 推动信息化水平高的制造龙头企业、关键使能技术的ICT龙头企业、对平台架构有深刻理解的互联网龙头企业组成联合攻关团队,发挥各自优势和能力,形成聚集效应,叠加效应和乘法效应。 充分调动市场资源,为工业PaaS试点的测试、应用和成长提供支持,促进核心关键技术与市场生态环境的相互促进和螺旋上升。

推动“制造业+互联网+金融”融合发展,为SaaS自主蓬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开展“制造+互联网+金融”发展试点,探索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的关键要素和基本规律。 “制造+互联网”可以更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但信用体系不完善,资源和能力的在线交易仍难以实现。 金融手段的创新为在线、便捷、高效的服务交易的达成提供了信用保障,在参与者之间建立了可靠的新型信用共享机制,实现了资源按需动态配置,为SaaS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面深入推进“双创”,打破传统产业体制机制束缚,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动力和潜力。 通过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引导参与企业以新型能力建设为主线、数据为驱动、服务为导向,打破传统产业体制机制束缚,形成符合信息时代规律的新价值网络。 通过管理体制和技术的互动创新,充分激发和释放人才的活力、动力和潜力,为工业互联网平台开源社区和SaaS服务建设提供海量人力资源。

关注工业互联网平台信息安全,保障工业互联网平台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监管体系,研究制定工业互联网平台信息安全总体方案,建立平台风险通报、检查评估、安全审查等工作机制,构建国家应急指挥体系。重大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事件系统,分级分类制定平台安全应急预案。 二是围绕设备、网络、平台、数据等重点领域,搭建态势感知、模拟测试和攻防演练平台,开展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测试、风险评估、认证验证,提高技术水平。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撑能力。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技术研究与促进中心 周健 肖琳琳)

为建立健全公路水路运输信用管理制度,加强运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公路水路运输市场信用办法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积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简称《办法》),经办事委员会审议通过,自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将《办法》解释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1.需要共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企业诚信、社会诚信、司法诚信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表扬诚信,惩治失信”。 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明确要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 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征信行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为推进新时代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信息。 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指明方向。 省委、省政府把“诚信江苏”建设作为全省引领、科学、和谐发展的五大实践载体之一,制定了《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江苏省个人信用管理 《暂行办法》、《江苏省企业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失信社会法人处罚办法》、《失信自然人处罚办法》等一系列规定江苏省有关人士,明确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任务和举措,各行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都有责任和义务,需要共同努力构建结合监管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实行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主体自治,让经营者“处处守信,处处受益; ,处处受限。”

2、落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需要。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公路水运业取得长足发展,但部分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经营服务不规范、违法违规等失信现象仍时有发生,影响了路水运输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对路水运输行业诚信度的认可度有待提高。 2013年4月1日,《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对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道路运输及相关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违法行为累计积分制度,定期考核其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开展质量和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一条规定:“对道路运输及相关经营者、从业人员违法行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数额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或者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或者资格证书。” 2013年1月1日实施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条明确要求建立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情况。

三是要加强运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 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大力推动行政机关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要以事前审批为重点。 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国务院关于加强“先发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提出四项基本原则: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明确要求“强化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构建以信息采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开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体系”。 《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苏政发[2015]42号)也明确提出,加快构建行政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建立横向到边缘、垂直到底部的监管网络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 加强新​​时代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必须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前提是引入科学合理的信用管理手段。

2.开发过程

2013年新《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实施后,启动了《办法》的研究起草工作。 由于三项《办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省政府将其作为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印发。 经过多道工序,反复修改,历时两年多。 总体流程经历了部署准备、讨论修改、征求意见、试点申请、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社会听证会、廉政评估等多个阶段。 经过反复修改,形成送审稿。 2016年6月,经我司办公事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

三、《办法》主要内容说明

《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包括总则、信用信息记录、信用等级、奖惩管理等五章。 《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积分管理办法》不分章节,共12条。

(一)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

1.关于总则。 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规定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实施主体等。 第二条明确了本办法所称信用管理的内容:是指运输管理机构在运输管理方面对经营者进行的信用管理,并界定了管理内容。 明确适用范围:公路运输包括客运和货运维修,包括公交、出租和汽车租赁经营者,水运包括客运和货运经营者。

2.关于信息记录。 第六条至第十六条主要规定了信用信息记录方式、内容、备案以及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要求。 第六条 设区县的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江苏运政在线”系统及时记录经营者的相关信用信息。 第七条规定,经营者相关信用信息包括经营者基本情况信息和与运输经营活动相关的信用信息。 同时,第九条明确相关信用信息包括经营者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服务质量、信息报送等信息。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明确了较严重或者严重失信行为。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明确了建立信用档案的要求。

3、关于信用等级评价。 第十七条至第三十条主要规定信用评级评价周期、评分标准、评级标准、公示、表述、结果发布等: 第十七条规定信用评级每年评价一次,周期为每年1个月. 12 月 1 日至 31 日。 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信用等级实行扣分制,基分为100分,相应类别按照《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附件中明确了各细分行业运营商的11项具体评分标准。 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信用等级由负责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根据评分进行评价,分为良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分别为AAA、标有 AA、A 级和 B 级。

4、关于奖惩管理。 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六条明确了建立结果查询系统、实现结果共享、奖惩联合的要求。 明确了行业信用等级高低的奖惩办法。 明确了交通运输经营中较重或重大失信行为的处罚要求,将信息纳入同级社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处罚办法(试行)》执行,并明确了管理人员的责任要求等。

第三十七条至第三十九条为补充规定。

(二)职工信用管理办法的内容。 体例与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相同,针对从业人员的特点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包括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奖惩管理等。

(三)违法行为累计计分管理办法的内容。

违法行为积分管理办法既是贯彻落实《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的操作性规定江苏楼宇自控诚信经营,也是对经营者信用和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的配套规定。职工信用管理办法。 积分计算的主要依据涉及《办法》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二、三条主要规定了《办法》的立法宗旨、调整范围和管理权限;

第四条至第六条主要规定了计分期限、积分计算、积分转移;

第七条规定了暂扣整改、吊销证件的具体情形; 第八条至第九条分别规定了计分比赛和免除计分;

第十条规定了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公示义务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法律衔接的要求; 第十一条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办法》的定位。 作为行业的信用管理方式,基于行业的管理职责,定位于只对运输经营和运输从业人员进行信用管理。 就社会法人和自然人整体信用管理而言,行业信用管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因此,该方法的信用信息记录是围绕运输经营和运输行业展开的。 同时,将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作为法人或自然人信用信息的一部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二、关于与交通运输部现行相关管理规定的衔接。 “十一五”期间,交通运输部颁布了《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办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办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与信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评价办法》等试行办法。我省三部《办法》不仅对道路和水路运输行业的整体信用管理作出了系统规定,而且在信用等级评价中也与交通部目前实施的交通运输行业实际质量信誉评价保持一致,维持AAA、AA、A、B三级体系。同时,结合江苏实际,修订了具体评分标准,细化了对各业务类别经营者的具体要求在评分标准上。 一方面保持了管理的连续性,方便了与部相关质量信用管理的对接,另一方面提高了整个路水运行业信用管理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三、关于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衔接。 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日益明确。 在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中,三部《办法》均提出了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的要求。 《江苏省社会法人处罚管理办法》、《江苏省自然人失信处罚管理办法》、《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关于2015年至2020年任务分工的通知)》均明确要求“省级部门重点抓好关键在这一环节,对本部门、本行业市场主体提出一般失信、严重失信、严重失信三个等级。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管理规定 较重或严重失信的具体标准。

4.关于可操作性和公平性。 公路水运业涉及市场主体众多,经营户近40万户,从业人员200万。 在现有管理机制下,依靠传统的监管方式难以将信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为此,一方面,为配合征信措施的制定,正在“江苏云征在线”平台上开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减轻基层经营管理机构工作量,提高信贷管理效率和公平性。 自动收集违规行为累计计分项,大大减少了人工录入的工作量,提高了数据的可用性。 同时,信用管理的归档、结果查询、与社会信用平台的对接均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提高可操作性。 另一方面,对众多个体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和机动车三类专用维修小规模经营者,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从实际管理出发,明确试行期间在这些措施中,他们将因其不可信的行为而被打分。 但4辆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第三类机动车特种维修经营者今年暂不评价信用等级(仍需评价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等级),不予评价。既保证了措施的全覆盖,又体现了可操作性和公平性。

5.关于成果的使用。 主要是奖励和惩罚。 在现有法律法规下,行业重点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实施奖励引导,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实行相应的限制。 同时,根据当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监督检查频次方面提出了不同要求。 积极向行业外拓展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成果运用,对严重失信经营行为向社会公共信用平台传递信息。 此外,通过信用信息的有效市场公开,利用信用成果向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引导市场消费,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因此,《办法》明确指出,应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加强相关信用信息的公开,同时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集经营者的相关信用信息。规范,扩大交通信用成果市场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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