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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预算
公共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
4. 支出预算单位
五、市间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变动情况及增减原因
八、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汇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汇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主体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事、经营公共支出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业务及特定对象项目)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发)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发)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3.政府采购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级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同城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6.新增资产配置表
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任务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立于1984年,1996年更名为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2007年更名为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2020年,根据《昆明市人才交流中心机构组织委员会批复》 《中共市委关于调整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机构设置的意见》(昆编府〔2020〕55号),名称调整并规范为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增加“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字样。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是隶属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副县级参与管理机构。 主要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人事人才考评机构、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
(二)机构设置
我系下设7个内部机构,包括:综合部、人力资源开发部、考试部、人才交流服务部、毕业生就业服务部、信息资源部、公共人事部和机动党委。
(三)重点工作概况
1.创新服务模式,实施毕业生多元化服务。 一是做好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二是进企业,进校园。 三是提升校园工作站服务水平。 四是做好省外高校毕业生来昆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和职业发展补贴的申报发放工作。
2.强化标准意识,人事代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二是切实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水平。 三是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3.加强规范管理,有序开展人事考核工作。 一是组织事业单位招聘(选拔)考试。 二是组织公务员录用(选拔)考试。 三是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业(等级)资格考试。
4.丰富培训形式,扎实推进人才培养。 一是面向高校毕业生和青年开展高端(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二是完成昆明市属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
5.搭建服务桥梁,开创高层次人才服务新局面。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 二是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和公益活动。 三是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6、完善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深化。 一是着力打造新媒体平台。 二是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系编制2022年度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务全供单位1个; 0差分供电单元; 0个固定补贴单位; 0个自营自营单位。 财政全供单位中,行政单位为0个; 1个公众参与单位; 和 0 个公共机构。 截至2021年12月,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34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工人3人,事业部人员31人。 实际在岗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贴0人,财政专户资金和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退休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5人。
车辆编制1处,实车1处。
三、预算单位收入
(一)部门财政收入
2022年部门财政总收入274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42.54万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营业收入为0元。 事业单位营业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所属单位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比上年增加515.33万元。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4.31万元。 研究生档案管理经费比上年增加449.81万元,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加61.5万元,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比上年增加57.2元 万元,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13.41万元,非税考试及考务专项资金减少比上年减少345万元,人才服务管理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2万元,删除试卷 密室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48万元,新增项目“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20万元,七大专项“爱国健康”行动经费8万元,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补助经费165万元,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补助经费10万元昆明互联网+人事信息平台建设,新增资产配置91.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42.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42.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2.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营业收入财政拨款0元。
比上年增加515.33万元。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4.31万元。 研究生档案管理经费比上年增加449.81万元,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加61.5万元,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比上年增加57.2元 万元,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13.41万元,非税考试及考务专项资金减少比上年减少345万元,人才服务管理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2万元,删除试卷 密室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48万元,新增项目“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20万元,七大专项“爱国健康”行动经费8万元,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补助经费165万元,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补助经费10万元昆明互联网+人事信息平台建设,新增资产配置91.1万元。
4. 支出预算单位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42.54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4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84万元,比上年增加34.31万元。 主要原因是实际在岗职工人数比上年增加1人; 项目支出1877.7万元,比上年增加481.02万元,主要原因是流动人事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经费比上年增加449.81万元。 毕业就业创业服务经费比上年增加57.2万元,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加13.41万元,考试考务非税专项经费减少比上年增加345万元,人才服务管理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加。 每年减免2万元,删除项目试卷保密室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48万元,新增项目“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20万元,七大专项“爱国卫生行动资金”8万元。 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补助资金165万元,昆明市互联网+人事信息平台建设资金10万元,新增资产配置资金91.1万元。
按职能主体划分的财政拨款支出分类: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2.77万元(基本支出735.07万元,项目支出1877.7万元)。 其中行政业务费667.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事费和日常公用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支出187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业务专项工作支出; 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10 卫生支出66.78万元(基本支出66.78万元,项目支出0元)。 其中,行政单位看病41.86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含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23.17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1.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医疗费用。
221 住房保障支出63万元(基本支出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中,住房公积金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市间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无市下达专项转移支付。
(一)中央支持事项
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中,无与中央支持城市的专项转移支付。
(二)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与省支持城市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3)按照既定政策标准计算补贴
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未按既定政策标准对全市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测算和补助。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无用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7.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17.84万元政府采购项目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变动情况及增减原因
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付“三公”资金3.42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幅为0%。 具体变化如下:
(一)因公出国费用
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出国(境外)公务预算0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楼宇自控系统预算清单编制,增长0%。 环境)0人次。
增减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 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公务接待预算1万元,比上年增加0000元,增幅为0%。 国内官方接待20场次,共接待100人次。
增减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使用和维护
2022年,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用2.42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幅为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成本为0元,比上年增加0元或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 共购置公务车0辆,年末拥有公务车1辆。
增减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目标
2022年,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资金1877.7万元,全部由同级财政支持。 市级预算项目11个,市级转移支付预算项目0个。 2022年我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将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制定。 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清晰、详尽、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 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一)农民工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874.4万元。
绩效目标设定:通过实施档案信息化工程,为我市高校毕业生等流动人口群体提供免费、优质、高效的人事档案保管和利用服务,用好公共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流动人才服务机构 人事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于基本公共职能,为政策范围内的流动人员群体人事档案保管和使用提供便利。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考试及考试事务的非税专项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350万元。
绩效目标设定:完成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录用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及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上级下达的其他考试。 每次考试都要进行培训,每次考试前都要组织考试培训、安全警示教育和宣传报告。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补助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165万元。
绩效目标设定: 1、定期维护单位地面,确保单位地面平整、清洁,为公众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提高单位安保服务水平,避免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定期清理单位垃圾堆放点,确保单位环境卫生长期保持清洁。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163.2万元。
绩效目标设定:加大国家、省、市三级政府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大对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培训,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实现就业率不低于90%的总体目标。 政策引导,主动担当,千方百计拓宽就业创业渠道; 深化改革,继续发力,构建更加完备的就业创业指导体系; 突出重点,勇于创新,着力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能力。 组织竞赛,整合师资力量,积极引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五)委托第三方监理机构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111.5万元。
绩效目标设定:系统培养事业单位合格人才的专业科目,包括公共管理、金融、资产、人事、外事、安全、保密、信息化等。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结合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的特点,围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策划组织培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六)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专项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48.5万元。
绩效目标设定: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五个文件的通知》(昆办发[2018]23号)精神,选拔高层次人才“春城计划”提供“一站式服务”。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七)人才服务管理专项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36万元。
绩效目标设定: 1.移动人才档案数字化建设,实现人才信息的流通与共享; 2、提升人才服务软环境和内部环境质量; 3、促进行业公平竞争,为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八)“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20万元。
绩效目标设定:通过流动党员信息调查,建立健全党员档案,有效掌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引导流动党员积极参与党的组织生活。 维护市人才市场管理处机动党委、党员活动中心,改善党群活动中心软环境。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九)昆明市互联网+人事信息平台建设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10万元。
绩效目标设定:建设全市人事人事信息系统,推进昆明市“互联网+人事人事”建设,构建昆明市更加公平、更具可持续性的人才人事制度。 并通过学习考察,探索昆明市人才和人事信息化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新手段和新应用。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爱国卫生”七大专项行动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8万元。
绩效目标设定:一是完成权责清单的修订完善; 二是完成政务服务项目梳理更新优化工作。 三、完成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是完成窗口单位的硬件升级改造。 五是建设规范化、规范化为民服务大厅,五是完成全市窗口单位业务技能培训比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打造便捷、优质、舒适的服务窗口。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一)新增资产配置基金
项目资金安排:91.1万元。
绩效目标设定: 1、在人力资源中心大楼安装两部电梯,提高公众工作效率; 2、购买移动硬盘存储测试数据,保证测试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术语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拨付给本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业务(项):指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和承载的基本支出。出日常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用于开展专项工作的专项工作任务。开展部门业务支出。
4.住房保障金(类)、房改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共支出。
6.项目支出:指除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职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费用:列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费用是指因公出国(境)发生的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安排的公务接待费用。与财政拨款。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因公(出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 车辆购置费用(含车辆购置税)及租赁费、燃油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支出的各项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费用。
八、代理经营资金: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营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物资和通用设备购置费、办公饮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二)机构经营经费安排发生变化及原因说明
2022年,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安排代办业务经费85.05万元,比上年增加3.05万元。 主要原因是实际在职人数比上年增加1人,相应的配套指标资金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处总资产238.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35万元,固定资产116.76万元,对外投资及证券0元,在建0元进行中,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5.05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总资产减少368.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77万元。 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 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 报废毁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益0元; 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的准确数据需要2021年决算完成后才能汇总。这里是2022年1月资产月报。
监管索引号
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
市内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以法律法规、前期试点为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行政守法指导目录编制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三、四、四、四、四、四、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楼宇自控系统预算清单编制,围绕“争做典型、争做典型、走在前列”的使命要求,坚持制度理念、法治思维和强基础导向,遵循继往开来稳步推进工作总基调,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为便于企业快速、简明、准确排查行政处罚风险点,熟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机关编制了《企业行政守法指导意见清单》针对监管中的“高频”违规行为,帮助企业强化行为合规意识,减少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投机和侥幸行为,有效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清单内容。 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包括:行政合规事项、常见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和责任、发生频率、合规建议、指导部门等。
(二)编制主体。 按照“谁主管、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各行政执法部门是企业行政守法指导清单的编制主体。
(三)编制要求。 对日常监管中经常发生的违法行为,按照行业、规模等划分适用类型和范围,根据违法行为的频次确定(如可结合行政处罚的发生情况)最近几年)。 常见违法行为和合规建议的内容要具体、简洁、通俗易懂,便于企业理解和操作,“不能以法解释法”。 详见《企业行政守法指导目录(第一批)》(见附件2)。 同时,在编制过程中,要积极与企业沟通,听取企业意见,满足企业需求,提高清单编制实效。 编制完成后,名单的合法性由本单位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其他。 企业行政守法指导清单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创新举措。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样表格式(见附件1),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准备。 如需现场指导,可与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察科联系。
请有关单位9月22日前报送清单编制人姓名、联系电话,10月20日前完成清单编制,并将清单及合法性审查意见报市局行政执法协调部门司法部通过政府邮箱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