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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角度推动物业管理工作提档升级让服务更贴心业主更满意
时间:2023-05-08    

为全面提升西宁市物业管理水平,推动物业服务工作升级,今年以来,中藏网通在全市开展物业服务提升行动。 通过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完善物业行业管理制度、完善物业服务规章制度等有效措施,规范经营行为和服务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多角度推动物业管理升级,让服务更贴心,让业主更满意。 1xI 中国西藏网通

西宁物业楼宇设备自控系统_上海锐能楼宇设备工程有限公司_设备实现自控

开展房地产行业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房地产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坚决打击整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物业项目488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29份,下发行政处罚事前通知书18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 目前专项检查正在进行中。 制定住宅物业标杆服务标​​准,研究制定高层次、多层次的《西宁市住宅物业标杆服务标​​准》,作为全市专业物业服务的最低服务标准,督促企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确保业主对物业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1xI 中国西藏网通

设备实现自控_上海锐能楼宇设备工程有限公司_西宁物业楼宇设备自控系统

畅通业主投诉渠道,制作物业服务宣传标牌样板,要求物业公司在每个物业项目醒目位置悬挂,并主动公布市、区、街道办事处、服务公司监督电话和市、区物业服务管理部门。 反映问题的渠道。 同时西宁物业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加强员工培训,先后举办了物业质量管理、人才建设、安全生产(消防)、物业行业法规政策、岗位技能培训班等培训班。 共培训物业服务企业各岗位工作人员4500余人次,培训基层组织。 物业管理人员300余人,有效提升了物业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物业服务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宣传引导氛围。 1xI 中国西藏网通

业主大会制度、业主大会制度、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物业管理检查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制度是《物业管理条例》确立的七项基本原则。 除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而发生变化外,其他五大制度均在物业管理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七大制度之一的物业验收制度,直接关系到物业管理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物业验收是物业项目由建设单位管理向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转变的必要环节。 它是物业管理的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物业项目管理能否顺利进行。 是发生质量问题时确定责任方的主要依据。 . 物业验收对于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明确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矛盾纠纷,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也是督促建设单位提高施工质量,保障业主财产权益,弥补以往物业管理中业主大会缺失的必要条件,确保发展物业管理。 财产验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明确、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承担物业验收的主体是: 1、新建物业的公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 2、新建房产的专有部分为建设单位和专有部分的购买人; 3、物业服务企业后期 变更时为业主、业主委员会和新上任的物业服务公司。

财产验收范围在《财产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六条中已有详细规定,此处不再赘述。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了财产验收程序,但比较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 详细程序是实施检查工作的依据:

(一)确定物业验收方案

《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前15日与物业服务公司完成验收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在现场检查前20天将材料交给物业服务公司。 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建议建设单位至少在房产交付使用前50天完成房产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完成备案. 此时,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当主动联系建设单位,核实建设单位是否符合《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及时书面答复,并与建设单位协商召开第一次协调会议。

具体验收计划内容:

第一步:成立验收组

承办检查组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人员组成,包括双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和业主代表参加。

第二步:收集整理各类专业项目承接验收的技术依据,做到有据可查,现场直接核查是否满足依据要求

技术依据主要包括: 1、房地产项目设计文件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 2、房产竣工图纸资料清单; 3、买卖合同约定的配置标准; 4、安装、调试、维护保养及使用说明; 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验收丛书。

第三步:确定现场检查内容

(一)《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内容; 2.物业管理合同、共用设备专用工具设备; 3.起草检查项目、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进度、问题发现与解决、工具设备、参加人员、记录人员等; 4、准备检查所需的工具。

(二)移交相关图纸资料

根据《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图纸资料交接,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有书面交接清单,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两家公司。 特别注意,双方必须当场签字。 有未交材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制作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间。 物业服务企业收到的材料应当分类归档永久保存,材料的所有权属于所有业主。

(3)检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检验方法包括:验证、观察、使用、试验、试验等方法。

1、检查:检查设施设备的名称、型号、配置、生产厂家、数量、安装等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批准和销售合同的要求。

2、观察:关键在于双方具有专业技能和经验的人员对共享设施设备的详细观察。 观察期是否符合配置标准,外观质量有无缺陷,发现问题有详细记录。

3、使用:使用共用设施设备时,必须由施工单位或生产厂家的工作人员操作,不得由物业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使用。 使用时使其达到满负荷,记录设备运行的主要技术参数等。

4、检查:检查人员使用工具和检查仪器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

5、测试:对相关部分进行有效性测试,如:消防系统、排水系统等。

特别提醒: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物业服务公司的检查人员只动眼不动手,所有检查活动均在施工单位或生产厂家的配合下进行。

(四)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及时解决,双方检查人员重新检查。 对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情况,要有表登记,有据可查,并在签订验收协议时明确规定。

(五)现场检查结果的确认

问题解决后,通过复检环节解决问题,或双方权责明确后,可确认现场检查结果,双方应制定确认结果文件的现场检查。

(6)签订房产验收协议

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指定专业人员参加现场检查,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确认现场检查结果,并签订物业验收协议。 财产验收协议应当明确财产验收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和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

(七)办理财产交接手续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签订房产验收协议书之日起10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具体交接工作需制作交接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交接材料明细、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交接方式及时间等。双方在《物业项目交接单》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司印章。

至此,物业验收手续办理完毕,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楼宇自控 承接查验,然后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

咨询热线: 0791-8787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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