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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已恢复供电校方同时就停电致歉
时间:2023-06-06    

记者| 李文杰

吉林大学南岭校区长期停电引发外界关注。 界面新闻从吉林大学获悉,停电60多个小时后,该校南岭校区现已恢复供电。 校方也对停电给师生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6月9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又发生大范围停电,而且没有事先通知。 南岭校区停电一两次是家常便饭。”该校一名学生告诉界面新闻。

吉林大学南岭校区是原吉林工业大学(旧吉林工业大学)所在地,是吉林大学六个校区之一。 根据学校官网信息,该校学生人数超过10000人。

据上述学生介绍,停电后,有学生给吉林大学领导发邮件询问“南岭来电的具体日期”,6月10日晚收到回复称,“发电机从长春周边调过来的车应该很快就到了,部分宿舍可以恢复供电,变电所已经修好了,还是不放心,新设备已经从厂家紧急调过来了,工人们和晚上师傅们在烧灯,明天应该会恢复供电。”

此前,国网长春供电公司6月9日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因吉林大学南岭校区自检设备出现故障,国网长春供电公司积极履行保障义务。社会责任,协助吉林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处理问题。 学校高压变电室故障修好。 同时,为保障在校师生的生活学习需要,我司临时调派两辆应急供电车进驻校园进行应急供电。 目前,学校泵站已接通电源,校园供水也已恢复,届时逸夫大楼也将接通应急电源。”

6月11日,界面新闻从国家电网客户服务中心获悉,“6月8日上午11时42分至12时44分,吉林大学南岭校区所在的师大线因电缆断电。雷击引起的故障。 6月8日中午12时44分恢复供电。6月9日凌晨0时10分,又因天气原因停电。 我们已经协助学校进行发电和供水,6月9日早上6点左右恢复供电,下午6点恢复供水后来停电是因为变电站设备出现问题校园房间,11日凌晨2点左右解决。”

6月11日凌晨3时48分吉林省楼宇自控系统哪家好,吉林大学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6月8日下午,南关区高压线路因雷雨停电。 通电不成功,给师生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带来了不便,在此表示诚挚的歉意!”。

据吉林大学介绍,为确保供电安全,校方委托长春供电公司对校内变电室故障设备一一进行检测更换。 抢修工作已通过电气测试,变电站已顺利送电。 学校的后勤部门会逐步将电力输送到每栋楼。

对此,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保卫处工作人员表示,“该校变电房于6月11日凌晨通电,截至6月11日下午4时,整个学校陆续开电了。” 上述何同学也向界面新闻证实:“从6月11日凌晨开始,教学楼和宿舍楼逐步恢复供电,目前,宿舍楼也已通电。”

尽管“排他性”条款保护了近10年,但联美控股位于江苏泰州的生物质热电项目目前仅勉强盈利。 在新三板同行“闯入”、项目逐步建设后,感受到危机的联美控股直接起诉了台州市政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联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投资”)与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美”)起诉台州市行政审批局,1月8日上午,台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二审在台州市海陵区法院开庭。从股权关系来看,联美投资是一家公司为联美控股实际控制人苏氏家族所有,江苏联美为联美控股全资子公司。

1月17日,联美控股董事会秘书刘思胜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谈起诉讼原因,2018年4月,江苏省泰州市政府批准放行生物质能发电。一代元一股份有限公司(OC)。 该项目违反了此前双方签署的包含排他性条款的协议。

经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调解并提起行政复议无果后,江苏联美提起诉讼。 不过,记者从调查中了解到,江苏联美提起诉讼的核心因素包括同行进入可能引发的秸秆原料竞争。

事实上,即使元一在台州的生物质热电项目进展顺利,但其长期盈利能力并不明朗。 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江苏省18家生物质发电厂中,半数以上处于亏损状态。

签署了排他性条款

“元一项目无疑是雪上加霜,我们认为这是一个相互伤害的问题。” 在1月8日上午的庭审发言中,栾美投资和江苏联美的代理人做了这样的补充。

此时,连美担心的江苏元一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元一”)作为“第三人”坐在对面,与他们坐在一起的还有被告人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台州市人民政府代表。

这是继栾美投资与江苏联美提起行政诉讼后的第二次开庭审理。 自2018年11月6日第一次开庭以来,山东新三板企业元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江苏元一就更加冷眼旁观。

“我们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我们只对第三者感兴趣,当天我们选择出席听证会。” 1月16日下午,元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敖盛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法院认为,这件事情会与我们的利益有联系,所以选择通知我们。

值得注意的是,在诉状中,江苏联美的第一个请求是“请求法院撤销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核准江苏元一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项目的批复(太行批[2018] 20041)”。

“排他性”条款图片来源:签署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

此前,江苏联煤的生物质热电项目已在泰州运营多年。 令连美没想到的是,这个投资4亿多、受“排他性条款”保护的项目刚走出亏损,竞争对手却出人意料地来了。

2015年6月,元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5158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元一,主要负责姜堰市楼庄镇元联村一处生物质发电。江苏省泰州市新区。 项目。 元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物质发电业务。 相信此次在台州的投资可以扩大公司的市场规模和盈利能力。

当年得知消息后,江苏连妹猝不及防。 他们认为,姜堰区引进的投资严重违反了联美投资与当地政府2006年签署的投资协议中的排他性条款。

2006年12月28日,联美控股实际控制人联美投资与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 相关条款规定,除目前已规划的项目外,全市不得新增或新建秸秆芦苇综合利用、深加工和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泰州楼宇自控公司,开发区企业不再新建锅炉,已建成的小锅炉强制关停,集中供热由栾美投资独家提供。

刘思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007年至2010年,江苏联煤主要从事燃料收集站建设,共建设了40多个收集站。 主厂区建设于2010年10月开始投资建设,投资4.2亿元,2012年3月投入商业运营。

江苏联美在经历了2012-2014年亏损后,2015年勉强盈利,元一股份的项目突然来了。 2018年4月,元一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项目最终获得台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复。

“我们的审批依据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他们(联美控股)提出的协议不能作为我们的审批依据。” 台州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朱华表示,如果有人与某人签订合同,这个协议是否可以作为我们合法审批的依据? 这不可能。

对于事前对联美控股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敖盛阳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个还不清楚,目前为止,我们与联美控股没有发生任何纠纷。”

联美控股提供的资料显示,2015年,姜堰区发改委主任、娄庄镇镇长、元一股份代表赴江苏联美进行唯一一次面对面交流。 - 通过台州医药高新区领导书记进行面对面交流。

担心秸秆资源争夺战

“2015年到现在的利润,粗略估计在5000万左右,也就是说,我投入的4亿多还没收回来。” 刘思胜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言。 颐和的项目之所以如此敏感,也是因为生物质热电项目需要秸秆。

2006年底签署《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书》后,半年后(2007年6月25日),台州市政府发布了生物质热电项目原材料来源说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文件显示,项目公司名称为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联美”)。 建成后将为台州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及周边建筑提供集中供热服务。

此外,照会还指出:为保证项目秸秆原料充足,(台州)市政府同意江堰市、海陵区、高港区的农作物秸秆全部由江苏联美独家收集,兴化市江苏联美还独家收集了泰兴市半数乡镇的农作物秸秆。

在1月8日的庭审中,江苏联美提到,公司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其2018年油耗为29.84万吨。 未来蒸汽产能达产后,燃料消耗量将达到60万吨/年。

刘思胜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018年,台州市大米产量为240万吨。 按照每亩可生产0.3吨秸秆燃料计算,2018年燃料总产量为72万吨,但其中很大一部分用于 仅10%的燃料可用于高附加值行业,如如造纸。

据刘思生介绍,2018年台州市用作燃料的秸秆量约为7.2万吨。 与江苏联煤2018年近30万吨的消耗量相比,远远不够,台州的燃料供应也远远不够。

不过,对于台州当地的秸秆能否得到保障,敖圣阳认为,“这没有问题,两地相距40多公里,如果构成严重影响,我觉得不应该。”

台州市政府文件关于秸秆独家收藏的说明来源:台州市政府文件

一位参与江苏联美与泰州市政府沟通的人士透露,“在当地政府与联美的多次沟通中,他们确实承认了排他性条款的存在,但也保证江苏联美的原材料供应将是使满意。”

“在实践层面,这个问题很难解决。” 但在刘思胜看来,如果元一股份在那里设厂,就不需要考虑能否盈利。 江苏元一未来必须面对如何生存的问题。

联美控股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15年以来,江苏联美燃料收购价格连续三年上涨。 其中,2015年燃料收购价格为0.1104元/千卡(秸秆、稻壳、树皮),2018年燃料收购价格为0.1347元/千卡,累计上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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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元一和江苏联美的项目投资也势均力敌。 江苏网2015年11月曾报道,元一股份的生物发电项目落户楼庄,打桩工作已经完成,工地上的各种建筑材料和设备也已到位。 项目总投资4亿元,占地面积150亩。

“他们建厂后,肯定需要燃料来供暖和供电,然后市场价格(燃料)肯定会上涨。” 刘思胜说,目前他们勉强维持盈利状态,1000万到2000万的盈利都是靠成本控制。 是的,如果不能控制成本,又会亏本。

根据联美控股2015年审计报告,2012年至2014年,江苏联美分别亏损2015万元、1831万元、1658万元。 连续三年亏损后,江苏联美实现盈利。 2015年实现利润753万元。

2017年1月,《新华日报》报道,江苏省15家投产3年以上的生物质直燃电厂中,2015年仍有4家亏损。“秸秆收购价高也是由于“竞争激烈。全省已建成生物质发电厂16座,其中11座位于苏北。生物质电厂分布密集,生物质燃料市场竞争激烈。”

联美控股提供的当地协会未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江苏省18家生物质电厂利润总额为0.93亿元; 2018年,全省18家生物质电厂累计亏损1000万元,其中超半数处于亏损状态。

资金压力还是力所能及?

对于尚未投产的江苏元一项目,元一股份似乎并不担心。 敖圣阳说:“新项目都是力所能及的,谁也不能在高负债的情况下经营一个没有前途的项目。”

然而,元一股份面临的事实是,自2015年6月以来的三年时间里,江苏元一不仅未能建成投产,还因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等问题被当地主管部门叫停. .

江苏网2015年11月曾报道,元一生物发电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预计2017年2月建成投产。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江苏元一为于2015年6月19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孙兆明,注册资本5158万元。

元一股份2018年半年报显示,江苏元一在建工程预算为2.8亿元,而期末余额仅为5411万元。 2018年上半年仅增加27.3万元,项目进度仅为19.33%。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早在2015年,元一股份就已开工建设,但因未取得批文和环保部门批复,该项目一度停工。 2015 年底。

《证券时报》曾援引元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敖盛阳回应称:“项目之前只有围栏设备,停工2年。项目于 2018 年获得批准。”

搁置已久的江苏元一终于在2018年4月获批。敖盛阳否认项目最终获批的时间间隔是因为泰州市与江苏联美之间存在排他性条款。 他说,“我们走的是正常的审批流程,会比较繁琐。”

但江苏元一项目获批后,江苏联美随即提起行政复议,泰州市行政复议结果维持原批准。 去年9月,江苏联美向泰州市海陵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江苏元一的核准。

对于联美起诉台州市行政审批局和台州市人民政府一事,敖盛阳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没有态度,我相信这件事会有一个公正的解决办法。”

但与此同时,对于元一投资该项目的实力和前景,外界也存在一些担忧。 《山东财经报》在2018年11月的一篇文章中提到,即使获得批复,元一股份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完成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仍是未知数。

元一股份2018年半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仅为2486万元。 虽然流动资产总额为2.17亿元,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却高达1.82亿元。 相比于紧张的货币资金,元一股份的流动负债达5.16亿元,其中实际控制人孙兆明的个人借款达3.18亿元。 总负债5.2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7.92%。

对此,敖圣阳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资金环节是我们公司自己考虑的事情,不需要第三方替我们考虑这些事情。”

但在刘思胜看来,“这种东西(生物质热电)没有什么大的发明和技术变革,元一用的是我们十年前用的高温高压机组,我们十年前用的是6000转。有元一使用的3000转机组与高转速的高参数机组在汽耗和油耗上没有本质区别,谁成本控制好,谁的损失就少,谁的利润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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